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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3期|纠纷解决服务市场化运行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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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解决服务市场化运行的领跑者    

——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公司的最新发

赵    蕾 

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股份有限公司(Judicial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Services,Inc简称JAMS)是根据沃伦·奈特(Warren Knight )法官的提议,于1979年创设的纠纷解决公司。目前,JAMS公司总部在美国,全球设有26个纠纷解决中心(办公室),在册的“中立第三人”有360名。他们一半是退休法官,一半是专职律师,都是当地乃至全美业绩斐然的法律专业人士,并且绝大多数在JAMS公司全职从事纠纷解决工作。经过40年的发展,JAMS逐渐成为全球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的领跑者。本文将从JAMS提供的纠纷解决服务类型、企业化运营机制以及全球发展战略三个方面对其最新发展作简要介绍。

纠纷解决服务的多样化


JAMS的宗旨是为委托人提供专业、保密、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包括调解、仲裁、中立分析评估、企业法务ADR方案、在线纠纷解决等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服务。公司受理案件主要涉及12类民商事纠纷,包括:集团诉讼与大规模侵权、建筑工程、劳动纠纷、能源纠纷、娱乐产业与竞技体育纠纷、家事纠纷、联邦纠纷、金融市场纠纷、医疗纠纷、保险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人身损害及侵权纠纷。公司根据案件类型,有的是提供标准化纠纷解决服务,有的则是根据当事人要求制定个性化纠纷解决服务。


近年来,JAMS每年可以解决13000至14000件纠纷,其中2017年处理案件12000件,大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虽然JAMS没有将调解成功率归入对中立第三人的考核指标,但是,由于调解员在法律专业领域声誉斐然,经验丰富,调解成功率非常高,因此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JAMS在理论知识与实务经验基础之上,在全美以及国际范围内逐渐形成并建立起一整套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规则与程序,如《集团诉讼纠纷解决规则(2009)》《国际调解规则(2011)》《工程建设仲裁规则与程序(2014)》等。JAMS制定规则与程序,加强纠纷解决规范化管理,同时也深知在纠纷发生后或者起诉之后再委托调解或仲裁让当事人承担了时间与金钱双重负担,也是纠纷解决资源的巨大浪费,因此,公司借鉴仲裁条款制度,于2014年10月率先在劳动雇佣合同上增加了使用ADR解决纠纷条款,让劳动者在签订合同时自愿将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提交纠纷解决机构解决。2015年4月,JAMS开始在商事合同中推广使用ADR纠纷解决条款;2017年7月,又在国际商事合同中建议增加ADR纠纷解决条款。



JAMS公司通过“ADR条款”形式不仅传播了ADR理念,而且提供更多纠纷解决程序设计服务,同时也将公司的ADR规则和纠纷解决服务植入到本国乃至国际民商事领域。现在世界财富1000强企业中一半以上已将调解、仲裁等ADR作为解决国内、国际争端的首要手段。



运营管理机制的企业化

JAMS公司是非营利的法律服务机构,但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模式。企业管理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决策形成与执行、人员和其他资源的有效组织以及业务运营与日常管理。

公司总部及纠纷解决中心管理人员的设置

JAMS公司总部设在加州尔湾市,是公司决策形成与执行以及运营管理等事务的高级管理机构。JAMS高级管理阶层主要包括公司总裁及副总裁,其中总裁兼CEO1名;高级副总裁2名,两人分别兼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和首席财务官;副总裁6名,其中4名分别负责公司4项主要业务:市场开发、规划发展、新闻宣传、人力资源;另外2名主要负责西部市场、中部及东部市场。此外,公司还设有总法律顾问1名以及JAMS研究协会负责人1名。


公司下设26个纠纷解决中心(办公室),每个纠纷解决中心都有负责人以及若干案件管理人员。案件管理人员不仅为中立第三方提供着各种事务性支持工作,而且也是纠纷解决中心得以正常运行的组织者、管理者以及执行者。

目前,JAMS约有195名行政管理人员,这些行政管理人员的设置与总部金字塔型的高级管理阶层设置不同,各个办公室的业务管理人员的分配和设置呈现“梭子型”架构:各个中心管理阶层设有1名总经理,1至2名业务经理,2至3名经理助理;中间部分主要是案件管理人员,根据分工不同分为:ADR顾问、ADR专员、高级案件管理人员与一般案件管理人员;此外为了协助案件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有时会聘请2至5名案件管理助理,每个纠纷解决中心还有3至5名前台接待人员。

JAMS纠纷解决中心的在线案件管理平台

为了提高平台运行的安全与效率,实现案件的标准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目标,JAMS专门开发了办公软件,建立纠纷解决中心的案件管理平台,主要为案件管理人与中立第三方,特别是案件管理人就纠纷导入、基本信息录入、纠纷解决基本程序各个节点记录,提供电子化操作平台,最终平台会自动生成案件全部文档记录和自动生成账单,从而实现调解、谈判、仲裁等纠纷解决的现代化管理系统。这个平台自投入运行到现在,不仅极大提升了公司现代化的案件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效率,也成为工作人员的办公平台和交流平台。

这个办公平台具有四个特点:第一,案件信息的共享性。即案件信息和更新记录对公司员工来说都是公开和透明的,可以随意访问,了解公司各种案件最新进展;第二,案件信息的可编辑性。案件都有具体某个案件管理人进行管理与记录,不过为了使案件信息得到及时数据更新和管理,只要是具有管理权限的管理人都可以记录,并且全程留痕;第三,案件信息与数据更新与客户邮箱自动关联,这样可以设置自动提醒和生成日历等功能,及时提醒纠纷解决程序、电话会议时间以及调解会议时间等;第四,案件管理系统不仅可以根据中立第三人以及案件管理人的收费清单和各种会议记录等自动生成账单,而且还具有文档自动生成、文档自动归档系统。



纠纷解决收费制度

JAMS中立第三人每天收费大多都在5000美元以上,顶尖调解员、仲裁员每天收费15000美元。公司根据纠纷解决服务项目不同,有着不同的收费标准,例如调解与国际仲裁收费标准不同,调解案件申请费各方都需支付450美元,国际仲裁各方需支付1500美元。纠纷解决收费清单包括三部分:调解员/仲裁员费、案件管理费和取消政策。收费标准并非由公司确定,以中立第三人自我定价为主,当事人案件管理人与当事人律师协商定价为补充。以下以调解员每天收费7500美元为例进行说明。


  调解员收费。调解员一般按照一天/半天进行计费,调解员一天收费7500美元,那么半天4500美元。其中一天包括最长8小时调解会议与2小时调解前准备工作收费;半天包括最长4小时调解会议与1小时调解前准备工作收费。如果超过清单规定的基本时间,调解员会根据本案具体花费的时间,指令案件管理人员进行记录后,按照每小时750美元进行记段收费。

  案件管理费。案件管理费用,包括工作人员联系JAMS公司退休法官、律师和其他ADR专家小组的费用,专门服务包括所有案件管理、文件处理、使用JAMS会议室、打印、复议等基本办公条件的支持、午餐服务以及其他跟调解有关的必要的支持。如果各方申请调解,那么各方提交的450美元申请费已经包含调解员调解10小时的管理费,对于超出部分则按照调解员收费的12%收取案件管理费。如果案件管理中涉及证据开示、特别事项、案件评估、中立分析等服务,则按照中立第三人收费标准予以收费。

  取消政策。当事人如果因故取消调解,根据调解时长不同,公司规定了不同的取消政策。原定1天或以下的案件如果取消调解,需要至少提前14天通知JAMS公司及调解员,否则全额收费;原定2天或以上的案件取消,需要至少提前30天予以通知;原定3天或以上的案件取消,需要至少提前60天予以通知。


公司发展战略的国际化


2008年,克里斯多夫·普尔当选为JAMS公司总裁兼CEO。他不仅改进了公司管理制度,而且大刀阔斧地推进了纠纷解决服务国际化发展战略,分三步开发全球纠纷解决市场。

  第一,JAMS入驻纽约时代广场大厦,积极扩展国际调解与仲裁服务;

  第二,基金会成立WEINSTEIN国际奖学金项目,为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以及欧洲ADR实践者与研究者提供到美国JAMS公司培训调解技能以及观摩调解员调解的各种机会,传播ADR理念,提供相关培训,推动纠纷解决机制在全球的发展;

  第三,2011年,JAMS在英国伦敦成立国际纠纷解决总部,并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意大利的罗马和米兰、美国纽约设立4个办事处,为跨国纠纷解决服务打下基础;2012年,JAMS又在加拿大多伦多设立分部,主要负责加拿大以及美加两国民商事纠纷解决服务;JAMS International在2015年宣布成立阿拉伯(埃及)、西班牙和塞尔维亚调解中心3个分支机构;2016年,JAMS与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拓展中国市场。

  JAMS除了提供专业的纠纷解决服务以外,也是纠纷解决市场的培育者、推广者和开发者。JAMS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向诉讼律师、企业法务、潜在当事人等宣传ADR的优势。1.通过官网进行宣传。JAMS官网界面分门别类、便于查找,为当事人提供纠纷解决规则文本以及中立第三人、案件管理人的相关信息,并且通过领英、脸书、推特等社交媒体及时更新公司活动信息;2.通过制作调解、谈判、仲裁视频以及投放各种广告和文案宣传公司以及ADR全球发展趋势;3.通过举办各类调解培训活动加强ADR宣传。JAMS调解员和仲裁员定期为律师协会、大型律师事务所、大公司法务部门等提供免费的继续法律教育计划;4.通过赞助律师协会重要会议、支持研究机构对ADR展开相关研究,以及开展各种形式酒会等社交活动,与当地律师协会、大型律师事务所等主要客户群建立合作关系。



  根据美国法律信息年度调查数据,JAMS公司连续8年位列全美最佳ADR纠纷解决服务公司第一。JAMS优秀的调解员与仲裁员也经常获得全美十佳调解员/仲裁员殊荣,而且入选国际组织与机构开展纠纷解决、中立评估等工作。JAMS的成长与发展之路,既是美国调解以及现代ADR发展的一个标杆,也是全球纠纷解决市场逐渐形成以及发展的一个缩影。经过近些年的快速发展,JAMS从美国加州走向了全美,逐渐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规则和程序十分完善、公司化运行最为成功的全球纠纷解决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和领跑者。


Jul.3

追随争议解决市场的发展动态,保证能够提供与众不同的调解服务。

——迈克尔.兰德勒姆

作       者:赵蕾,华南农业大学副教授,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文章来源:《人民法院报》,2018年6月22日,第8版

图片来源:赵蕾供图

公号主编:龙    飞

本期责编:赵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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